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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《智能电子系统工程》微专业招生简章

发布日期:2026-01-08作者:点击:

一、微专业简介

随着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,智能电子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工业、家居、医疗等多个领域。行业亟需既掌握传统电子技术,又熟悉智能传感、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的交叉复合型人才,市场需求持续增长。

《智能电子系统工程》微专业依托我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“电子信息工程”,聚焦智能电子系统的设计、开发与应用,旨在培养适应智能时代发展的创新型人才。通过系统学习,学生将掌握智能电子系统所需的核心知识与技能,显著提升在智能硬件、消费电子、汽车电子等电子信息领域的就业竞争力。

二、课程设置


课程名称

学分

学时

开课学期

电子技术基础

3

48

1

微控制器原理与应用

2

32

1

电子系统PCB设计与硬件调试

2

32

1

FPGA数字系统设计

3

48

2

嵌入式系统

3

48

2

人工智能基础与视觉处理

3

48

2


三、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

面向本校在籍全日制理工科学生(除2022级学生),具备C语言基础,热爱电子系统软硬件设计的本科生。计划招生名额:60/期,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度调整。

1.第一批次:

报名时间:2026年1月8日至1月14日24:00

如本微专业报名人数低于30人,不予开班,已报名学生将被退选,需参加第二批次报名。

2.第二批次(重报或补报):

学生报名时间:2026年1月15日至18日

四、收费标准

1.修读学费按学分收取,收费标准按《中原工学院学生学分制学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工财〔2020〕3号)执行。

2.修读微专业的学生,按学年缴纳微专业学费。未及时缴纳学费或不及时注册者,应办理放弃修读微专业手续。

五、学籍管理

1.修读微专业的学生,在每学年微专业开课前缴纳学费,然后办理注册手续。

2.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停止修读微专业,复学后可以继续修读。微专业学生已经毕(结)业、已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,应终止微专业的修读。

六、课程考核

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,可以参加补考或重修,补考、重修要求按《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缓考、补考和重修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
七、证书管理

1.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,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。

2.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,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备注信息,不授予学位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网址:https://xt.zut.edu.cn/info/1003/3788.htm

邮箱:6023@zut.edu.cn

联系电话:0371- 6250686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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